湖南龍武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洞管理區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洞管理區城鄉生活垃圾焚燒爐及附屬工程”面向全社會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有關招標事宜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建設已由永發改發環資[2012]277號批復、金發改許準字[2014]03號核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金洞管理區城鄉生活垃圾焚燒爐及附屬工程;
2.2建設地點:金洞管理區七鄉一鎮;
2.3投資規模:總投資約170萬元,具體以實際建設情況和金洞管理區財政局評審的價格為準(報名前請到業主方咨詢)。
2.4工期要求:150日(日歷日)。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6合格標準和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
2.7招標范圍:包括金洞管理區所轄的七鄉一鎮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爐約15個,其中建設直徑5米的大型垃圾焚燒爐2個;建設直徑3米的小型垃圾焚燒爐13個,具體以預算書和合同要求為準。
2.8標段劃分:按一個標段發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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