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金洞鎮小城鎮建設步伐,規范土地市場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土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金洞管理區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金辦發[2015]1號)的有關規定,決定在金洞鎮城區范圍內開展閑置土地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圍
2013年12月31日以前金洞鎮城區范圍內的閑置國有建設用地。
二、范圍對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認定為閑置土地:
(一)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
(二)未約定、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的,超過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用地批準文件核發之日起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建設用地。
(三)經批準以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自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建設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登記需準備的資料
涉嫌閑置的土地權利人請準備好下列資料配合調查:
(一)劃撥土地提供使用權批準文件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二)出讓土地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三)《招商引資合同》及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四)宗地位置圖;(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修建性詳細規劃;(六)土地使用權人對閑置土地的處置意見及詳細理由;(七)國有土地抵押權設定及人民法院司法裁定的土地權利限制資料(涉及有他項權利或司法裁定的,須提供相關資料);(八)土地轉讓的權屬來源資料,協議、合同。
四、登記時間
登記時間為10個工作日,即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22日。
五、登記地點和聯系人
地點:金洞管理區國土資源局205辦公室,聯系人:桂冬生、張魏,聯系電話:13973485339、0746-3858049。
永州市金洞管理區管理委員會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來源:永州市金洞管理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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