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文件精神,為有效防范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管理,加快推進永州市金洞管理區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市場化運營,充分發揮公司的職能作用,更好管理和經營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永州市金洞管理區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不承擔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職能。
金洞管理區財政局
2016年8月18日
作者:金洞新聞網
編輯: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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