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護全區河流水生態環境,保障河道行洪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3月20日起,全區境內所有中小河流河道管理范圍內均為禁采區,禁采區內全年禁止采砂活動(防汛應急搶險及河道疏浚治理除外)。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全區所有河流河道行洪區范圍內的采砂、運砂船只及采砂作業設備一律撤離,固定設施及附屬物應全面予以拆除、清除;對2018年4月30日止仍未拆除、清除的,將予強制拆除或依法沒收采砂設備。
三、各鄉(鎮)政府、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嚴厲打擊盜采、偷運砂石的行為,區水利、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
四、嚴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干部參與任何與河道采砂有關的非法活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暢通信息渠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0746——3858581。
六、本通告自2018年3月19日起施行。
永州市金洞管理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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