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保障人們群眾和入境人員健康安全,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通告如下:
第一條 本通告所稱的境外入境來永返永人員,是指2020年3月1日以后,從全國各口岸入境來永返永的中國公民、港澳臺同胞、外國公民。
第二條 所有境外來永返永人員到達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后,應如實填報旅居史,自覺向檢查人員報告個人真實情況,同時向所在單位、鄉鎮(街道)或社區(村組)報告。
第三條 所有境外來永返永人員的家庭成員或親屬,應如實及時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告親屬從境外入境到達永州的基本情況、入永航班、車次、活動軌跡等相關情況。
第四條 所有邀請、接待境外來永返永人員的單位,應提前2日如實向所在鄉鎮(街道)或社區、村組報告從境外入境到達永州的相關人員基本情況和來永航班、車次、活動軌跡等情況。
第五條 所有旅館、民宿、網約房、出租房屋等單位、業主接待從境外入境進入永州的人員,要嚴格落實住宿登記要求,并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組和轄區派出所報告。
第六條 凡是違反通告要求,遲報、漏報、瞞報、不報相關情況,造成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入境來永返永人員不報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隱瞞旅居史、相關病例接觸史和病情情況,造成疫情擴散,妨害傳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請廣大群眾積極提供有關線索,舉報(報警)電話:0746110;或通過“永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永州市新冠肺炎防疫平臺”進行在線舉報。
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4日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