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 編寫目的
為確保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維護我區社會穩定,特制定《金洞管理區春運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1.2 編寫依據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法律法規。
1.3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春運安全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根據春運可能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春運安全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五類:
一類: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等。
二類:事故災難——主要包括道路、水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及汽車客運站、渡口碼頭(以下簡稱客運站場)發生火災等。
三類: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動物疫情,其它嚴重影響公共健康的事件。
四類: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襲擊及規范較大的群體性春運突發事件。
五類: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惡劣天氣、道路中斷等各種事件造成道路客車等其它交通工具嚴重誤班、脫班、客運站場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各類春運突發事件要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二級(重大)、三級(較大)和四級(一般)。
1.4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級交通運輸單位在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時應對處置工作,以上五類突發事件應急啟動,可單項也可多項合并啟動。
1.5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分工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
2.1 領導機構與職責
建立春運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統一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系統春運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春運期間的全區交通運輸系統預防和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統一領導全區交通運輸系統的春運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春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區局春運辦聯系電話:0746-3858065。
2.2 辦事機構與職責
2.2.1 運管所
(1)嚴格管理汽車客運站及道路客運秩序。
(2)及時掌握汽車客運站動態并及時向區春運辦報告。
(3)負責安排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應急運力,疏道滯留旅客。
應急聯系電話:0746-3858065
2.2.2公路站
受自然災害影響造成公路中斷時,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交通通暢。
應急聯系電話:0746-3858065
三、預警預防與信息報告
3.1 信息監測預測
3.1.1 全區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充分開展春運突發事件隱患調查,監測并掌握可能導致春運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
3.1.2 全區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遵循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進行預測分析。預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發生的時間、地點,所處的氣候條件,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以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達到的等級,以及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
3.1.3 通過預測分析,若發生春運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影響較大,區春運辦成員單位及早采取預防和應對措施,同時在1小時之內迅速報告市局春運辦。
3.2 信息報告
3.2.1 春運突發的信息報送以區春運辦為主渠道。
3.2.2 發生春運突發事件,區運輸企業必須立即報告市春運辦,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3.2.3 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3.2.4 信息報告分為基本情況報告和后續情況報告,基本情況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3.2.5 有關法律、法規對春運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
4.1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4.1.1 受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
(1)區交通運輸部門迅速向全區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渡口碼頭發出緊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情況,情況嚴重時,汽車客運站、渡口碼頭要立即停止預售客票行為,避免發生旅客滯留或受困。
(2)公路部門迅速組織搶修隊伍,對當地中斷道路進行搶修,盡快恢復道路交通暢順。特別當因天氣原因導致路面結冰時,應及時進行處理,盡快恢復交通。
4.2 事故災難處置
4.2.1 發生交通嚴重阻塞
當發生交通嚴重阻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時,如交通阻塞在1小時以上,要向區春運辦報告,公路部門對受損道路迅速進行搶修,盡快恢復通車。
4.2.2 發生火災事故
當運輸工具、客運站場等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現場工作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維持秩序,并立即向當地消防部門及市春運辦報告。
4.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4.3.1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當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交通運輸部門及各運輸企業客運站場要加強對旅客攜帶、托運的物品的檢查,嚴禁旅客攜帶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乘車船出行,一旦發現來自疫區的禽類及其產品,要立即暫扣并請各區防疫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必須做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疫情。
4.4 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4.4.1 發生爆炸事件
(1)運輸工具客運站場如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市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爆炸事件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組織旅客疏散和實施搶救,維持現場秩序,劃定警戒區域,搜捕兇犯,同時立即向市春運辦和公安部門報告,有關部門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實施救護。
4.4.3 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立即向區春運辦和有關部門報告,交通運輸部門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現場組織處置。對現場鬧事及故意破壞人員,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市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出現不法分子趁亂進行打砸搶等違法犯罪活動時,現場執勤人員要堅決制止。各客運站場所要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對不法分子進行監控、取證,為事后依法處理提供依據。
4.5 發生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當車站滯留旅客接近候車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場人群出現擁擠時應采取應急措施:
(1)區春運辦發出實施《應急預案》的通知。客運站場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調配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至應急疏散安置點。
(3)及時說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換行程或改乘其它客運交通工具,及時向區春運辦通報客運班車運行情況,并調整、增派運力,配合疏散旅客。
五、應急響應
5.1 分級負責
5.1.1 春運期間發生春運突發事件,春運有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以下規定分級負責處理。
(1)發生四級(一般)春運突發事件,由春運有關成員單位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區春運辦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2)發生三級(較大)春運突發事件,區春運辦啟動本級預案并負責處理,區春運辦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指導。
(3)發生二級(重大)春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鄉鎮負責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上報區春運辦,區春運辦接報后迅速啟動對應預案進行處理。
(4)發生一級(特別重大)春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鄉鎮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區春運辦接報后迅速啟動對應預案進行處理并按規定上報永州市春運辦。
5.1.2 上級預案啟動后,相關的下級預案隨之啟動。
5.2 總結
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將應急工作的全過程記錄整理后,形成系統的書面材料,為今后妥善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積累經驗。
來源:金洞新聞網
編輯:周云濤